| 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第XIII标段——自控设备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JS2011031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第ⅩⅢ标段—自控设备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海发改投(2009)3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构筑物的仪表系统、控制系统(包括遥测、遥迅、遥控的软件及接口)等设备及其附件等的供应、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 2、本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设备供应周期:不超过60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子工程安装资质,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安装资质的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商,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 11 日至2011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说明及产品样本、拟投标设备如有“CCC”认证及产品检测报告请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梅园路206号 (海宁市海昌南路,海宁市自来水公司新大楼内)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倪小姐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73-87076281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附件: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如需要核查时,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则其资格审查将可能无法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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