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青建招( 2011 )第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经济开发区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侨乡经济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设备工程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田经济开发区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工程位于青田县温溪镇,审定招标控制价为893.2780万元,工期要求为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一期)设备工程安装及调试,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田经济开发区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工程安装、调试及服务总承包。设备包括工艺、电气、自控及仪表等。投标保证金额度为壹拾捌万元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至投标时在投标企业已交纳12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
3.4投标人具备执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的报告,包括2008年、2009年、201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3.5投标人在2006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一个10000m3 /d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厂设备总承包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验收报告单等证明文件原件)
3.6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中标项目或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不含已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情形)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造师、浙江省、丽水市等相关规定;被丽水市建设局公示为严重市场不良行为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5.1 网上下载:时间:2011年5月 13 日起,网址: http://www.qtzfcg.gov.cn/ ;
5.2 书面招标文件不记名索取:时间: 2011年5月 13 日至 2011年5月 20 日,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塔山路101号),每本收取打印费50元,联系人: 吴丽聪,联系电话: 0578-6817038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6、本工程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
7、联系方式:
县招投标中心: 项盈盈 徐旭毅 联系电话: 0578- 6818307
招 标 人:青田县侨乡经济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溪镇处州街8号 地 址: 青田县涌金街2号上40
邮 编: 323900 邮 编: 323900
联 系 人:赵庆 联 系 人: 吴贵锋、吴丽聪
电 话:0578-6853505 电 话: 0578-6817038
传 真:0578-6857800 传 真: 0578-6817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