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代理)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鹅颈村经济合作社(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古林镇机场噪音拆迁安置鹅颈新村住宅小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发布日期:
2011 年 5 月 30 日
工程地址:鄞州区古林镇施家村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 550000 元
资金来源:财政划拨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一级排放标准。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新村住宅小区的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仅含地埋式集中污水处理工程)的构筑物、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环保验收、使用培训及两年保修期服务。
项目安全等级要求:合格
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具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招标代理单位经办人:郑波 舒源源 联系电话: 0574-89017160
招标单位经办人:裘开宏 联系电话: 0574-88427274
公共资源交易站电话: 0574-88427041
公告发布时间: 2011 年 5 月 30 日
报名时间: 2011 年 6 月 3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 古林镇公共事务服务大厅1楼26号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
报名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
3 、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5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 、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7 、 企业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
8 、要求查行贿记录的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整(以总公司名义)
户名: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新村建设办公室账户
投标保证金付款账户: 8126 0101 3021 23481 (鄞州银行古林支行)
付款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7 日下午16:00(以银行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帐户汇款,形式为银行支票或汇票,分公司、办事处或个人等的无效,现金交纳的无效。
备注:
1 、凡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登出或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时间内不能参加投标;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
2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未准时出席、未带身份证及有备注 1 中规定不能参加投标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
要求查行贿记录的函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名称) 参加 鄞州区古林镇机场噪音拆迁安置鹅颈新村住宅小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申请查询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在 2008年1月1日 至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 (盖章)
2011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