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镇建设南路、大石一级路、方山大道污水顶管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温岭市大溪镇大溪片、潘郎片污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温发改设计【2009】42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具体包括建设南路约 250米 、大石一级公路右幅约 1460米 、方山大道约 727米 的污水管道,工程内容包括顶管、倒虹、沉井、部分横支管开槽敷设及水泥路面的拆除及恢复。污水管道敷设采用DN600或DN800钢筋混凝土F管液压顶进工艺、利用钢筋混凝土沉井作为工作井,各规格沉井共42座,慢车道沉井位置需破除水泥路面后并待完工后恢复。
2.1.2 本工程预算造价:约812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市政污水管网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 标不 接受联合 体投标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6月8日 至 6月14日 下午17:00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由U盾中交易员的账户中转出。网上已报名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进行报名,将丧失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65元,图纸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6 月28 日 下午14:30时,地点为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按《关于印发 <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试行"> 的通知》(温招委﹝2010﹞14号)文件执行。
6 、其他事项
6.1 未取得《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高小姐)。
6.2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鲍先生
7.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联系人:邵晖明 郑颖 联系电话:0576-86109580
7.3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
7.4 浙江杰瑞软件公司
联系人:陈涵 联系电话:1386787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