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共抚顺市委党校的委托,对辽宁省抚顺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共抚顺市委党校换热站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原招标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欢迎具有相关资质能力的单位做出对用户最为有利的投标报价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于截止时间2011年12月8日9时前密封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报送至采购代理单位。
1 、招标范围:换热站改造工程( 详细内容以后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为准。投标单位必需自行与建设单位联系到现场实际勘察,联系人:崔路;联系电话:13941313311。周六周日均可看现场)。
项目地点: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4号。
2 、工期要求:签定合同后7日内竣工交付使用。质量要求:合格。
3 、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4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由投标单位与建设单位联系自行勘察现场),自行选定报价所采用的定额及取费标准,无论清单格式如何,均应计算出综合单价及组成和比例。并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明确标明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5 、无论清单格式如何,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书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劳务;机械及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及其采购、运输、保管、损耗;安装;质检(自检)、测量、检验、测验、试验、化验、缺陷修复、管理、税费、税金、利润、规费、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手续等各项施工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含为实现产品所采用的各种措施)、义务和一切风险。投标单位应将有经验的投标人所能预测的全部风险予以充分考虑。
6 、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细目,都要填入单价和合价;有些细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入总额价者,施工单位亦应按要求将总额价填入。对于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和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7 、施工现场施工排水、生活用水、施工用水、生活用电、施工用电、通讯等设施由施工单位考察现场后自行解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 、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验收标准的合格品。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
9 、有价值的拆除物归建设单位 , 拆除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单位负责将所有废弃物、垃圾等运出场外,外运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0 、施工单位须充分考虑安全、卫生、环保、文明施工等内容,施工现场要达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1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零陆仟陆佰元(206,6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报价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是准许投标的前提条件,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并取消其评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12 、报价说明
12.1 清单内项目结算
工程款结算按投标单位中标价一次包死(不包括设计变更、暂定项目、暂定金额及规费标准),中标后的施工范围包括竞价文件及现场所示的一切内容。投标单位须对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校核(工程量清单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文本清单或自行下载),并在投标截止前一天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量单项目的不准确项。施工范围包括所示的一切内容。分项报价中没有列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报价中的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在施工过程中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施工单位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查,并对施工方法、施工内容进行充分考虑,结算以所示内容为结算实体,为实现所示内容而发生的设计修改等在竣工时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工程量清单中不可预见费及标明的暂定项目或暂定金额,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设计变更、暂定项目及暂定金额须经发包人等单位共同采购认可后确定实际结算价格,按实结算)。固定报价的项目及暂定金额必须按清单所列金额或比例填报,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价文件。
商务标评定的基础为经审核认定合格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中应列主要材料价格表,若未列或材料价格与市场明显不符,按低于成本的报价处理取消评标资格,扣罚投标保证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计取且不能低于规定标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13 、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100万以下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1%),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4 、报价有效期:从 2011年12月8日 算起28天内有效。
15 、竞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8日 9时前。
16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相关工程专业建造员或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二级)项目经理。
17 、投标竞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详细商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主要部位施工方法等)、服务承诺、相关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项目经理证复印件等)、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本竞价招标公告,取消其评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18 、如果贵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们将即刻通知您与用户签订施工合同;如果贵单位本次的报价未被接受,我们将欢迎您继续与我们合作。
19 、投标人应做如下承诺:投标单位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招标文件(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投标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招标文件(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20 、评标原则: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投标单位报价相同则由建设单位按企业实力、施工方案、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外埠建筑企业应按抚建发[2009]13号文件《关于外埠建筑业企业入抚施工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22 、项目编号:QYZBZC2011-559
建设单位:中共抚顺市委党校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4号
联系人:崔路
联系电话: 1394131331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瑾
联系电话:024-57681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