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ZA专2011120801
南通市通州区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1、项目基本情况
⑴、工程名称:通州区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⑵、招标内容:通州区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联网调试(设备包括10台套数采仪、9台套COD在线监测仪、5台套氨氮在线监测仪、13台管道式流量计等)
⑶项目地点:通州区有关镇区
⑷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万元
⑸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企业报名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
4、企业报名业绩要求:企业2009年以来在江苏省境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至少有两个成功案例(每一个成功案例必须具有5台以上的环保在线监控设备的采购、安装、联网、运营成果)。
5、其他报名条件: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法人章和法人代表签章三份)和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材料(原件必查):a、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b、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c、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生产、运营体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的认证材料;
d、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仪必须提交国家环保部门环保产品认证书或省环保厅推荐产品证书(原件必查);投标人必须是数据采集仪的制造商,数采仪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证书,所提供的数据传输采集设备需符合国家环保保护总局2009年发布的HJ/T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且符合四级联网要求,能与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在线监控平台兼容,提供数据接入证明(与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运营商联系)(原件必查),其他设备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原件必查);
e、报名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
f、第4条规定的代表企业的两份工程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运营证明等)(原件必查);
g、2009年以来在江苏省环保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过任何违规违法行为承诺书。
(3)资格预审材料应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
7、报名、资审时间地点:
(1)集中报名和送资格预审材料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下午13:30—15:30;(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报名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格预审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市通州开发区银河路西首、区农林局东侧)
8、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
9、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列入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原件备查)。
10、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确定投标人的方式:经考察资格预审后全部入围
1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
13、经办人:本工程从投标报名至签订合同之间委托代理人均必须为同一人,各项材料领取时均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翠园路10号
联系人: 季斌
电话: 0513-86119701传真:0513-86115300
招标代理人 南通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906295128
邮箱: 85221539@qq.com
南通市通州区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1、项目基本情况
⑴、工程名称:通州区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⑵、招标内容:通州区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联网调试(设备包括10台套数采仪、9台套COD在线监测仪、5台套氨氮在线监测仪、13台管道式流量计等)
⑶项目地点:通州区有关镇区
⑷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万元
⑸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企业报名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
4、企业报名业绩要求:企业2009年以来在江苏省境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至少有两个成功案例(每一个成功案例必须具有5台以上的环保在线监控设备的采购、安装、联网、运营成果)。
5、其他报名条件: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法人章和法人代表签章三份)和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材料(原件必查):a、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b、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c、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生产、运营体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的认证材料;
d、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仪必须提交国家环保部门环保产品认证书或省环保厅推荐产品证书(原件必查);投标人必须是数据采集仪的制造商,数采仪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证书,所提供的数据传输采集设备需符合国家环保保护总局2009年发布的HJ/T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且符合四级联网要求,能与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在线监控平台兼容,提供数据接入证明(与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运营商联系)(原件必查),其他设备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原件必查);
e、报名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
f、第4条规定的代表企业的两份工程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运营证明等)(原件必查);
g、2009年以来在江苏省环保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过任何违规违法行为承诺书。
(3)资格预审材料应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
7、报名、资审时间地点:
(1)集中报名和送资格预审材料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下午13:30—15:30;(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报名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格预审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市通州开发区银河路西首、区农林局东侧)
8、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
9、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列入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原件备查)。
10、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确定投标人的方式:经考察资格预审后全部入围
1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
13、经办人:本工程从投标报名至签订合同之间委托代理人均必须为同一人,各项材料领取时均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翠园路10号
联系人: 季斌
电话: 0513-86119701传真:0513-86115300
招标代理人 南通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906295128
邮箱: 8522153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