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中心城区海山路北延伸道路(规划路至塔山路)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11]3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海山路北延伸道路(规划路至塔山路)工程
工程地址:位于中心城区东北部,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规划路、南至塔山路
工程造价:约120万元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42米,红线宽12米,含单室单孔钢筋砼箱涵1座,不包括与其相交的规划路和塔山路交叉口,道路施工桩号为K0+006.5~ K0+148.783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箱涵、雨水、污水、路灯基础及预埋管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或《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受理
4.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6 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4.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③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注册地在本县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的《外地企业进象监理备案登记证》;
注:以上①-⑦资料原件备查,除IC卡外其余资料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5 、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5.1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①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资格审查合格的2011年度象山县建筑业强势企业、重点骨干企业、新星企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统称“先进集体”,按象政发[2012]16号文件为准)中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0家的,n=5;5≤先进集体数≤9家的,n=4;先进集体数≤4家的,全部入围;
②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5.2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6 、资格审查方式 :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峰东路677号三楼)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月/ 时/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9.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9.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2012年/月/日/时/分前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开户账号:39-703001040012500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交易中心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指定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41号
联系人:杨健
电话:0574-65752805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露萍
地址:象山县丹峰东路677号三楼
电话/传真:0574-89503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