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防城区八一水库、三块田水库、那天花水库、平水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防城港市水利局以防水管[2011]83号、防水管[2011]84号、防水管[2011]89号、[防水管2011]88号分别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2]2号文预下达了防城港市防城区八一水库、三块田水库、那天花水库、平水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699.32万元,项目法人为防城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防城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防城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防水招标备案〔2012〕08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八一水库、三块田水库、那天花水库、平水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XZZBF1204050A工程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指定地点;建设规模:防城港市防城区八一水库、三块田水库、那天花水库、平水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Ⅱ)型水库。招标项目的相应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年6月1日,主体工程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9月19日,工程总体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总工期180日历日。招标范围及内容:水库大坝灌浆、加固、放水设施、溢洪道、防汛路、管理房、机电设备及安装等。项目投资约699.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8~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渠道防渗加固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安全事故或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开标会前5个工作日内在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在开标会上提供,一份装订至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仅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若建造师证书中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现场管理负责人不能代替项目经理的工作。在所负责的项目完工验收后,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方可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6)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3.6.2上述要求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水利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证、质量检查员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中所标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或者不标明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发售时间:2012年5月2至2012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休息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财苑小区11号2楼售标书处。)。发售人姓名:小 奚发售方法:(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每个标段提供一份报名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2)投标人若购买招标文件不投标,必须在该工程开标后向防城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一次性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承诺投标违约金,由防城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转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取消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一年内在防城港水电建设工程的投标资格。(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以下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防城港分行金港支行银行帐号:210757020930002121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5、招标人定于2012年5月6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6、其他事项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此投标人必须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承诺投标违约金(由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委托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否则一年内不得参加防城港市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6.2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同一套项目部管理人员多投多中,但每个施工现场需明确一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现场负责人。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8、截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标时间:2012年5月23日下午15时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标室(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财苑小区11号2楼)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5月23日下午15时截标后开标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评标室(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财苑小区11号3楼)10、联系方式招标人:防城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00号邮 编:534000联系人:钟 科电 话:0770-2211177传 真:0770-3253427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财苑小区11号楼邮 编:538001联系人:张 睿电 话:0770-2882561传 真:0770-2882561
招标人:防城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招标人:防城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