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官河路等四条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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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6-2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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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官河路等四条道路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投复[2011]417号、象发改投复[2012]138号、象发改投复[2012]139号、象发改投复[2012]1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省 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 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官河路等四条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1) 兴园路呈南北走向,北起园山路,南至美德路。(2)源泉路西起兴岗路,东至兴园路。(3)官河路西起兴岗路,东至兴园路。(4)里井路北起宏兴路,南至官河路。

建设规模:(1)兴园路道路长2220米,宽13米。(2)源泉路长280米、红线宽16米,道路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3)官河路长270米、红线宽16米,道路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4)里井路长477.58米、红线宽16米,道路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工程造价: 约1700万元( 其中兴园路约为510万元、源泉路约为320万元、官河路约为310万元、里井路约为560万元)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 1 、兴园路(施工桩号K1+090~K1+900)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基础及预埋管线等工程。包括与其相交的源泉路、官河路、保宁路交叉口,不包括与其相交的滨海大道、车城路、宏兴路和美德路交叉口,不包括十二号箱涵。

2 、源泉路(施工桩号KO+350~KO+680)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基础及预埋管线等配套工程。不包括与其相交的兴岗路、里井路、兴园路交叉口。

3 、官河路(施工桩号KO+650~KO+980)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基础及预埋管线等配套工程。不包括与其相交的兴岗路、里井路、兴园路交叉口。

4 、里井路(施工桩号K1+030~K1+507.583)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基础及预埋管线等配套工程。包括与其相交的源泉路、官河路交叉口,不包括与其相交的宏兴路交叉口。

质量要求: 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 要求安全员1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均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 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3.6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 叁拾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到帐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

4.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帐时间和到帐时间。

5. 投标申请受理

5.1 受理时间:

2012年6月21日——2012年6月27日16时30分

5.2 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 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③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⑥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⑦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⑧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说明: 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 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

6.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①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2011年度象山县建筑业强势企业、重点骨干企业、新星企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统称“先进集体”,按象政发[2012]16号文件为准)中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0家时,n=5;5家≤先进集体数≤9家时,n=4;先进集体数≤4家时,则全部入围;

② 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6.2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3 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工业示范园区丹河路568号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联系人:朱美珍  联系人:杨波

电 话:0574-65783033  电 话:0574-65778501

传 真:0574-6577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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