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树人小区分流改造及梨园里、梅园一里、二里、三里等阳台水改造工程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政办发【 2011 】 170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补助、财政拨款及招标人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树人小区分流改造及梨园里、梅园一里、二里、三里等阳台水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市区树人小区、梨园里、梅园一里、二里、三里;建设规模: DN160UPVC 管长约 1215 米, DN225HDPE 双壁波纹管长约 3010 米, DN300HDPE 双壁波纹管长约 234 米,拆除 HDPE 双壁波纹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约 930 米;建设造价约 160 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海宁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树人小区分流改造及梨园里、梅园一里、二里、三里等阳台水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 100 元软件维护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文苑南路 235 号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 F 座四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7016581 电 话: 0573-80701567
传 真: 0573-87076281 传 真: 0573-87224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