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 .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 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外[2012]652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项目核准文号 川发改外[2012]6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 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 PF20120724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建设规模: 规划总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1.5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厂外污水泵站1座、污水管网29390米。
3、工程地址: 宜宾市白沙组团沙坪镇百利村十组 。
4、勘察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1月至今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龙顺花园小区综合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31-2325023
传 真: 0831-362195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100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28-65123999 15183115401
传 真: 028-65123999-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