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椒江污水处理二期和再生水回用工程 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投资[2006]940号浙发改投资[2006]940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用地面积173316平方米、总投资约为4.5243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东部岩头十塘现一期污水处理厂南侧 ,计划于2013年1月底 建成。项目业主为椒江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国内资银行贷款2500万元;财政拨款13904万元;业主自有及其他筹款方式6339万元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椒江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台州市椒江污水处理二期和再生水回用工程生物除臭系统设备
1、标段内容:生物除臭系统设备;
2、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除臭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和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允许生物除臭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和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除臭设备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设备安装商不得再受托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设备实施安装;(2)生物除臭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兑换价为准);(3)同一品牌设备只能以一家投标人名义参加投标;(4)投标人(指牵头人)在200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一个臭气处理量为3万m3/小时及以上规模的生物除臭系统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第三方检测验收报告复印件(合同中无臭气处理规模的,须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备查;(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200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4日9:30 (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9月28日 至2012年10月10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联合体)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13号位
招标人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岩头滨海路219号台州市椒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伟儿
联系电话: 0571-87631327、 0571-85058600,15868125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