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诚学校西侧商业2#、3#地块南侧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按区、街道出让金分成比例6:4承担。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西起至诚学校西侧商业1#地块南北向道路,东至至诚学校西侧商业3#地块东侧配套道路。
项目规模:配套道路全长约191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及环卫设施等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项目总投资:3301万元
工程造价: 2821367元
招标范围:至诚学校西侧商业2#、3#地块南侧配套道路工程的道路、雨污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5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 12日至2012年10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5 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8 日
媒介:www.nbctc.com.cn www.bidding.gov.cn www.cnnb.com.cn 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钱芸
电 话:0574-8735573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槐树路146号黄金水岸705室
联 系 人:薛刚
电 话:0574-87645290 15968040808
传 真:0574-87645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