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镇级污水处理厂场镇及安置点临时纳污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镇级污水处理厂场镇及安置点临时纳污工程项目 己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彭发改立项【201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统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可研【2012】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0718001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龙门山镇、小鱼洞镇、通济镇、新兴镇、丹景山镇、桂花镇、隆丰镇、军乐镇、红岩镇、敖平镇、三界镇、葛仙山镇、磁峰镇、九尺镇、丽春镇、白鹿场镇内及各镇主管线附近的安置点。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各镇级主管线附近安置点范围内排污沟建设,临时纳污管网铺设等,其中管网铺设总长度
2.3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上述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
2.4 周期:勘察设计周期2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岩土工程勘察Ⅲ组及以上资质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市政公用行业设计Ⅲ组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建设厅核发的《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组合单位不超过2家单位,且联合体中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3.3 所有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建设局2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建设局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28-83873189
传 真: 028-83881653
代理机构: 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新7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28-86263905-818、 13982211190
传 真: 028-86256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