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五乡镇 2012 年污水收集管网Ⅰ 标段金腾路、精达路和振兴路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五乡镇金腾路、精达路和振兴路
项目规模:金腾路、精达路和振兴路污水管道共长约 1926 米
结构层数: /
项目总投资:约 400 万元
工程造价: 3993774 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金腾路、精达路和振兴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标段划分:数量: 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 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 、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 1 .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18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 100 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史工
电话: 883332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东区兴宁路 456 号东方商务中心 1# 楼 1212 室
联 系 人:李工、张工
电 话: 87842865
传 真: 87842865
备注: 1 、凡在鄞州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上登出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在公示期间内不能参加投标。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提交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13 日 16:00 时,要求使用银行转账形式汇入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账号开标前,投标人持相关银行票据到五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办公室(党委楼一楼)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凭此收据作为参加开标会议时所需的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联系人:岑倩怡 88333209 。
2 、 报名单位可同时参加贰个标段的报名和投标,按先后顺序开标, 1 标段的中标单位将不得再参与 2 标段的开标(美迪斯和三江路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此次贰个标段的报名和投标)。
注意: 1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其他现金及现金支票形式不予受理。
2 、如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取消招标资格并上不良行为记录。
3 、如报名单位原因不符本工程报名公告要求造成报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自负,招标人及五乡公共资源交易站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