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尖山新区钱塘江路垃圾中转站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尖山新区钱塘江路垃圾中转站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钱塘江路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合同估算价:约 110 万元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尖山新区钱塘江路垃圾中转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3 00 元。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报名人近三个月(8~10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4、投标单位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 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B 类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6、 企业“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C类证书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进嘉施工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尖山新区管委会底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尖山新区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 222 号 -2 三楼
邮 编: 314415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7083082 电 话: 0573-87232359
传 真: 传 真: 0573-87239122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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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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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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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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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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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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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贰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附 B 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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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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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流动资金 |
具有 20 万(含) 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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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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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嘉施工备案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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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