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主干线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6】529号文)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桥下渣土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招标人(发包人),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道主干线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工程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约43.5公里,桩号为K0-830~K43+894.601,计算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好思房枢纽至沙河互通(长15.511Km)为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2米,其他路段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合同段,各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第一合同段K0+000-K13+556,渣土清运量约91000立方米;
第二合同段K13+556-K27+000,渣土清运量约68000立方米;
第三合同段K27+000-K43+561.6,渣土清运量约90000立方米。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总量包干的方式,施工计划工期:3个月,移交后承担责任保护期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国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3 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垃圾、渣土清运或相关内容,并具有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资格证,依据甬城管[2011]229号及甬城管[2012]233号文投标人需进入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核准名单;
3.4 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宁波大市范围一个10万方及以上的渣土运输处置业绩的合同;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及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落实倾倒消纳渣土的堆放场地证明,此证明经所在地镇政府相关部门出具,需经区级及以上城管部门预审核认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只允许对1个标段提出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2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1月17日14时;地点:日月宾馆;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波市兴宁路36号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林智
电 话:0574-87091009
传 真:0574-87091009
招标代理: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朱张杰
电 话:0574-89077739
传 真:0574-89077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