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压缩转运站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 CBNB - 20131022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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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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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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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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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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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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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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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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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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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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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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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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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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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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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吨拉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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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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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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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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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 3 垃圾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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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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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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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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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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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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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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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必须有货物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每个制造厂商只能对同种品牌及型号的货物授权唯一代理商进行投标(仅针对垃圾压缩机和18m 3 垃圾集装箱)。其它投标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及型号和技术参数;
2、压缩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 2013 年 4 月 19 日至 2013年5月9日,上午 : 9:00-11:00 ,下午: 1:30-5:00 。
2. 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 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七、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6000.00 元整
投标人应 于 2013 年 5 月 9 日 09 : 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和 5000 元(含)以下现金等 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童会计 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5 月 9 日 09 : 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 578 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 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 于 2013 年 5 月 9 日 09 : 00 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 578 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姚工 ,电话: 0574-88023700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娜、杨未、单琛耘;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 、 87425382 、 88090150 传真: 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 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nbzfcg.cn/ )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