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 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
三.采购组织类型 : 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2座(配前进前出式每座站配套1辆车、2只箱、1只压缩头)
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6套(配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6套,配套2辆车)
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配套车辆2辆(配8T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配套钩臂车)。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
为解决丽水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运输问题,莲都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需配套垃圾压缩设备。现有的丽青路垃圾中转站为后进前出式垃圾压缩设备,采用的是杭州雄奔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XBWY-11垃圾压缩设备,每种设备都是专用配套车辆。今年改造的寿元路和天宁工区路垃圾中转站平面与丽青路中转站一样,为了便于车辆的调配方便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岩泉、青林、河村、碧湖垃圾中转站为临时用地,且场地用地小,周边没有排污设施,只能采用一次性解决垃圾转运站的臭气、污水、噪音等污染问题且可整体移动的压缩设备。经采购人对站房实际情况、现有垃圾压缩设备的多方考察、反复比较,认为海沃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在青林、岩泉、河村和碧湖转运站改造工程中具有唯一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受站房开间、进深、层高限制,只能安装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
2 、该设备智能、环保、高效,其微电脑控制系统、液压设备系统、专利后门结构保证100%防漏技术为国内最先进技术,是其他同类设备不能比拟的
3 、垃圾转运站改造工程时间紧迫,为保证设备满足要求,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前进前出式XBWY-11垃圾压缩设备供应商为杭州雄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及配套车辆供应商为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 。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点:莲都区解放街7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8-2139972
传真:0578-2131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