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高新区2013年新建市政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二次)葫芦岛高新区2013年新建市政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葫芦岛高新区;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贷款;
7、招标范围:葫芦岛高新区2013年新建市政工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各方面协调等内容。
8、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包含1、污水管线工程,工程内容包含压力流排水管线工程(西一路K0+480——高新九路)、重力流污水管线工程(高新九路K0+040——污水处理厂);2、高新九路雨水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施工便道工程、雨水暗渠(含出水口)工程、雨水管道(含进水口)工程;3、污水厂周边雨水明渠工程。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包含1、孚迪斯小区道路给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基础工程、道路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2、1#污水泵站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污水泵站土建工程、外网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变电所工程;3、污水管线工程,工程内容包含压力流排水管线工程(1#污水泵站——西一路K0+480)。
投标单位可兼投本工程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9、计划工期:
10、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需提交BBB级(含BBB级)以上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打印报告概述)。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4、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BBB级(含BBB级)以上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打印报告概述);
(6)网上报名确认单。
5、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并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否则报名不予认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5,000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金海
电 话:0429-292976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 程、杨 洋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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