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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尖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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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朱家尖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已由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 朱家尖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的批复( 普发改投【 2013 】 1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朱家尖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舟山市朱家尖金海湾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造价约2900万元,监理服务期400日历天,位于朱家尖群英海塘西北角。普陀区朱家尖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9500吨。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外地投标单位需持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进舟备案手册,且必须年检合格。
3.2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符合舟建委[2007]254号、舟建委[2013]5号文件相关规定。
3.3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舟建委[2005]169号文件执行;舟山市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浙建监[2006]80号文件执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至 2013 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 时至 11 :00 时,下午 13 :30 时至 16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舟山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 169 号东港商务中心6 号楼4 层报名受理处)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舟山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 169 号东港商务中心6 号楼4 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普陀区招投标网和舟山日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舟山市朱家尖金海湾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朱家尖大洞岙 地 址: 舟山市临城街道建设大厦 C 座 9 楼
邮 编:316000 邮 编:316000
联 系 人: 胡金江 联 系 人: 杨云芬
电 话:13905803139 电话/传真:0580-2161189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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