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孙家河西侧商业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江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出资。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564米,规划宽度16米,新建小型桥梁二座。工程造价11006880元。招标范围:道路、桥梁及附属工程,雨污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路灯、电力沟、交通设施等的施工总承包。招标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为合格标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二级及以上资格,需提供最近3个月(2013年1月、2月、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的)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6日至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原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联系人:李红丽 电话:87686684 传真:87686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