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戎路(通途小学-江东北路)道路工程 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2】16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徐戎路(通途小学-江东北路)道路工程南起通途路小学,北至江东北路
项目规模:本项目按城市主干道实施,道路全长约439.48米,规划宽度为24米-50米。
招标控制价:15918627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雨污水综合管线工程、附属工程(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设施、灯光照明、城市家具和道路配套绿化景观、电缆沟、给水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最近3个月(指1、2、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项目经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
3.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的),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施工项目。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7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8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9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5 月 10 日至2013年 5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的投标企业,请慎重报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5 月 29 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报刊)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联 系 人:赵剑、孔佳钰
邮 编:315000
电 话:0574-87031582
传 真:0574-87939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