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向金门供水水源地获立法保护 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日期:2019-12-31     来源:央广网     作者:张子亚     浏览:2347     评论:0    
核心提示:今年下半年,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发《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福建向金门供水水源地获立法保护。据了解,晋江、洛阳江(以下简...

今年下半年,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发《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福建向金门供水水源地获立法保护。

据了解,晋江、洛阳江(以下简称“两江”)是福建省泉州市辖区内河流长度最长、流域面积最大的两条独立水系,流域面积达6000多平方公里。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从改善源头和水库流域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取水和供水安全等方面入手,切实保障两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条例》明确指出两江流域水质应当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其中,已达到Ⅱ类标准以上的干流、支流、河段应当保持水质不降低;低于Ⅲ类标准的干流、支流、河段应当逐步改善、提高水质。

福建向金门供水水源主要来自晋江流域。2018年8月5日,晋江向金门供水工程实现正式通水。福建省和泉州、晋江等各级十分重视金门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该《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晋江向金门供水水源地上下游水质保护和保障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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