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河北公共资源招投标全面恢复,多省市也在恢复中

   日期:2020-02-2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王妍     浏览:2462     评论:0    
核心提示:2月8日,面对复工复产在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率先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通知指出,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

2月8日,面对复工复产在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率先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通知指出,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有序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疫情面前,从国家到个人,严防严控,众志成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调整政府采购政策,延期或暂停开展相关开评标活动,共同应对突发疫情。

2月8日,面对复工复产在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率先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通知指出,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有序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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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后,全国各省市结合本省市疫情防控情况对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和部署。除此之外,伴随全国各地的疫情防控零增长数据纷至沓来,每一个消息或数据无不激荡着人们的心灵。全国各地也在严抓疫情防控的同时稳抓经济,确保各项生产生活的正常有序运行。

E20研究院数据中心通过对相关政策梳理发现:河北省2月21日发文,于2月24日起全面恢复受疫情影响暂停或延期开展的项目,并积极受理新项目入场申请;除此以外、安徽、福建、上海等省市为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提供一系列措施和暂行办法。

现将全国各省市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政策调整梳理如下(按发布日期降序):

河北省

公告名称: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公告

公告摘选:自2月24起,全面恢复受疫情影响,暂停或延期开展的项目,并积极受理新项目入场申请。项目入场登记、公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预约场地以及重新确定开评标时间等相关事项均实行网上办理,开评标活动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zytz/202002/t20200224_1188874.html

发文单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文日期:2020年2月21日

安徽省

通知名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变化有序恢复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

通知摘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因地制宜妥善有序恢复政府采购活动,助力企业有序恢复复工复产。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anhui.gov.cn/cmsNewsController/cmsNewsDetail.do?newsId=0c0f92be5e2b428d9757bd717b7f17e8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20年2月21日

福建省

通知名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

通知摘选:切实推动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正常化。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正常进行,促进各类项目建设和生产企业开工复工复产。建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交易项目要确保第一时间响应,马上就办;对民生保障项目、重点项目要优先保障,全力做好服务。

全文链接:

http://fgw.fujian.gov.cn/zfxxgkzl/zfxxgkml/yzdgkdqtxx/202002/t20200212_5193765.htm

发文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0年2月21日

上海市

意见名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妥有序开展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见

意见摘选:1、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2、对确需现场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3、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商机信息。4、对供应商实行费用减免,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5、加快办理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项,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shanghai.gov.cn/news.do?method=newsdetail&news_id=1263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0年2月20日

湖南省

通知名称: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摘选: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交易活动有序高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结合省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实际情况,拟定于2月20日起,有序恢复省本级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网上交易和部分项目的现场交易活动。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content/content.jsp?columnId=1000003749

发文单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文日期:2020年2月17日

四川省

通知名称: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摘选:(一)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除依法实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紧急采购外,采购人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采购的项目,可组织开标、评审活动(二)切实做好采购组织管理(三)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履行职责义务。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ytz/2c92409d704fbfb40170513a19e0002b.html

发文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20年2月16日

浙江省

办法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摘选:之前已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不暂停、启动新项目或者在线下完成采购过程,须由采购单位负责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将实施理由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制定现场防护措施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后,采用“线下”邮寄投标文件的模式进行项目开评标,同时敦促协助政采云有限公司尽快完善远程电子化开评标。

全文链接:

http://zfcg.czt.zj.gov.cn/importantAdvise/2020-02-12/13225.html

发文单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文日期:2020年2月12日

甘肃省

通知名称: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

通知摘选:探索推进电子化采购活动(有电子化交易平台的地区,采购人尽量通过网络进行电子开评标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gansu.gov.cn/web/article/40288281703926f00170392ecec0000a.html

发文单位:甘肃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20年2月12日

云南省

通知名称: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摘选: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确有必要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除特殊事项外,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政府采购业务。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yunnan.gov.cn/login.do?method=beginlogin

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名称:2020年2月11日

陕西省

通知名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摘选: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履职尽责,科学合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shaanxi.gov.cn/information/informationDetail.do?informationguid=8a85be356f5cb5f301703369bac100b9

发文单位: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名称:2020年2月11日

河南省

通知名称: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摘选: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规定执行。对于非紧急的采购项目,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对于确有必要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及相关工作,要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选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由采购人通过网络随机抽取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不采取现场抽取的形式。对确需开展、按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无法开展的,可在其他平台或其他场所进行。

全文链接:

http://www.ccgp-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581408362853723&channelCode=H601001

发文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20年2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

通知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通知摘选: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积极履职尽责,科学合理安排交易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影响。切实避免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刀切”。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于已经暂停或延期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要积极与相关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沟通,根据疫情形势、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全文链接:

http://www.nmgp.gov.cn/2020/02/101616.html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日期: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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