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项具体任务,《咸宁市碧水保卫攻坚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日期:2020-07-22     来源:咸宁市市水利和湖泊局     浏览:2374     评论:0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省长、省总河湖长王晓东签署的《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湖北省河湖长令4号)和市长、市总河湖长王远鹤签署的《关于全力打赢咸宁“碧水保卫攻...

  为贯彻落实省长、省总河湖长王晓东签署的《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湖北省河湖长令4号)和市长、市总河湖长王远鹤签署的《关于全力打赢咸宁“碧水保卫攻坚战”的命令》(咸宁市河湖长令3号),持续推进咸宁市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市河长办于近日印发《咸宁市碧水保卫攻坚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咸宁市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包括水质提升攻坚战、空间管控攻坚战、示范河湖创建攻坚战、小微水体整治攻坚战、河湖管护能力建设攻坚战、严格监督考核实施奖惩机制共6大类,26项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致力于系统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攻坚的格局,按照“深实严细久”工作要求,建设生态河湖、富民河湖、文明河湖,全力打好打贏咸宁市碧水保卫战。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第一总河湖长和总河湖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压实压紧河湖长制工作责任链条,及时召集河湖长和责任部门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项督办,亲赴河湖一线巡查解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重点工作任务,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推进措施,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要统筹谋划,承担起组织协调的具体任务,确保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落地见效。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考核结果将作为河湖长制“以奖代补”及其他相关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市河长办将定期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河湖长和联系部门进行通报,通过媒体发布履职红黑榜,树立一批示范河湖、示范单位和示范人物典型,巩固深化“示范创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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