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 城市建成区将实现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

   日期:2019-09-25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廖雪梅     浏览:2148     评论:0    
核心提示:9月24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简称《实施方案》)...

9月24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经过3年努力,实现全市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的目标。

《实施方案》还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生化需氧量)浓度要稳定高于100mg/L,出厂水质稳定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实现无害化处置。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逐步建立以5至10年为一个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定期对排水管道的结构性及功能性进行检测评估。

与此同时,我市将推进新建污水管网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新建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应当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并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优先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短板,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制定管网混接错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结构性和功能性改造计划,重点加强对天然沟渠截流井的改造、对低于河道水位的截污管网的改造等。

《实施方案》还要求,利用966566、12369热线,鼓励群众对私搭乱接、违法排污行为等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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