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两高”项目 央地政策密集出台

   日期:2021-05-18     来源:中国商报     浏览:1397     评论:0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针对“两高”项目的政策已多次收紧。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地方层面也密集出台政策控制“两...

今年以来,针对“两高”项目的政策已多次收紧。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地方层面也密集出台政策控制“两高”产业。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火电、钢铁等多个重点行业通过产业升级或技术创新加快转型,力求达到碳排放相关要求。监管部门也通过加大环保督查力度、将碳排放评价内容纳入环评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推动行业绿色转型,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加强源头引领、严格环评审批、强化监管执法等环节对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与此同时,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多地正式启动,各地也纷纷出台办法措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时期,但部分地区大量规划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重影响碳达峰目标实现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为此,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积极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推动污染源头治理。目前,“两高”行业还存在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缺位、区域削减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与绿色转型发展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亟待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予以破解。

目前,“两高”行业范围并无明确界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综合考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注的重点行业,指导意见重点关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冶炼六大行业,并尽量细化了具体管控要求适用的行业类别。

指导意见要求,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其中,强化重点区域流域差异化管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黄河流域、京津冀区域等缺水地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长江流域和东部沿海地区加强总磷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

根据指导意见,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在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前提下,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相关规划环评要求。环境质量超标地区新建、扩建“两高”项目,还应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消费替代、污染物区域削减等措施腾出环境容量。

指导意见还明确,加强“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对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两高”企业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于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环评批准文件的,重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评批准文件或总量控制要求的,未落实产能置换、煤炭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排污。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划分环评审批事权、做好培训宣传等保障措施。

环保督察全面启动

近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陆续进驻山西等八个省(区),进行为期约一个月的督察进驻。这意味着“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首批环保督察全面启动。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察办)表示,督察将重点关注八个省(区)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等。进驻前,督察办专门致函八个省(区),明确提出禁止搞“一刀切”“滥问责”,不搞“运动式”整改。

值得关注的是,第二轮第三批督察首次出现督察组副组长由非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担任情形。同时,这批督察依然延续了以往的“高规格”,表现之一就是督察组进驻省(区)的省(区)委书记不仅都出席了进驻动员会而且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督察办表示,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

“有关省(区)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督察办强调,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

督察办提出,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多地严控“两高”项目

地方层面也密集出台政策控制“两高”项目。

能源大省陕西对全省“十四五”拟投产或达产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两高”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提出今后对高耗能项目,特别是以煤炭消费为主的项目将严格控制、从严掌握。将大力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绿色能源,一些小机组、小兰炭、小炼化项目将逐步退出,为新的高质量项目腾挪发展空间。

辽宁提出,从审批行为、投资准入、节能审查、能耗双控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等七个方面入手,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涉及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调整能源结构、加强能耗双控管理等12项工作,提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支持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建设、年底前全省清洁取暖占比将达到70%等任务目标。

福建厦门发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生态环境保护和底线空间管控的角度,鼓励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的企业入驻,禁止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

此外,重庆、浙江温州、江苏常州等多地积极开展将碳排放评价内容纳入环评的试点工作。例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涉及市内的钢铁、火电(含热电)、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五大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评价内容包括碳排放量及碳排放强度两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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