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博世科(300422.SZ)公布,近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发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197号)、《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198号),公司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相应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5000245,发证日期:2020年9月10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科丽特环保”)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相应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5000139,发证日期:2020年9月10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苍梧博世科”)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相应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5000495,发证日期:2020年10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博世科及子公司科丽特环保、苍梧博世科将在认定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次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博世科将继续在认定有效期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科丽特环保及苍梧博世科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其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