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79元/吨 广州市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招标

   日期:2021-08-03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浏览:2023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招标公告,正式开始对广州市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进行招标。广州市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

近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招标公告,正式开始对广州市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进行招标。

广州市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主要是对中心城区净水厂干化后含水率40%以下的污泥(含荔城污水处理厂运至中心城区净水厂干化后的污泥)按照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包括库存污泥和每日新产生污泥。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19.79元/吨(含税,污泥含水率不高于40%),最高投标限价7220101.50元。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1-02700

项目编号:GZJCZB2021-038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20101.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220,101.50元

360截图20210802102910685.jp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1年8 月20 日至2024年8 月19 日(实际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共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半年内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5。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5。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以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5。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水泥厂或发电(热电厂)或垃圾焚烧厂或单独焚烧处置单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4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会议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水泥厂或发电(热电厂)或垃圾焚烧厂或单独焚烧处置单位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联系方式:020-8262828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联系方式:15820257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820257918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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